职位数量:5
招聘人数:6
截止日期:2024-11-29
工作地点:长春
招聘岗位:医技人员1,医技人员2,医疗人员1,医疗人员2,医疗人员3
报名时间:见公告详情页
报名方式:见公告详情页
附件: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
公告详情:
为顺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,优化人才队伍结构,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聘、合同制岗位人员若干,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.需求科室、招聘岗位、招聘条件、工作职责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(24-10部分科室院聘、合同制人员招聘一览表-副本.xlsx)
2.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,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工作态度乐观积极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善于合作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。
3.年龄条件:院聘岗位硕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);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在委属委管医院有实习、工作经历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合同制岗为按附件年龄要求执行。
4.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人员不得用即将取得的学历、学位或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报名;
②现役军人;
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④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;
⑥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⑦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⑧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二、聘任管理
1.院聘人员
医院与院聘岗位人员签订“短聘期”合同,为期三年。“短聘期”考核遵循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,医院不定期组织专业知识、规章制度及操作考试,并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。“短聘期”结束考核合格的,可以继续聘用;“短聘期”结束考核不合格、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、或因自身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,我院不再予以聘用。
2.合同制人员
医院不定期组织专业知识、规章制度及操作考试,并以考试成绩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。考试、考核不合格的,我院不再予以聘用。
三、薪酬待遇
1.按照医院相关标准兑现工资、绩效待遇;
2.享有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;
3.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。
四、报名要求
1.应聘者需本人现场报名,不可代报。
2.报名材料(请按以下顺序将报名材料排序):
①报名表(附件:院聘招聘报名表.doc、合同制其他岗位招聘报名表.doc);
②身份证原件及正...
长按下方图片,识别二维码,即可查看公告原文,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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